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 、将保险机构的股东 、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 ,功能监管、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以消除监管空白
、弥补监管短板、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,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穿透式监管 、强化资产负债管理
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。确保立法方向一致
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。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风险管理
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
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 ,完善保险合同规则,
来源 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体系协调统一,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 ,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,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 ,
